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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項目編號:JNCG-2024013
二、項目名稱:吳家坦原料倉庫設計項目
三、成交信息:
供應商名稱:安徽省建筑設計研究總院股份有限公司
供應商地址:合肥經濟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繁華大道7699號
成交金額:246000.00元
四、主要標的信息:
服務類 |
名稱:吳家坦原料倉庫設計項目 服務范圍:吳家坦原料倉庫設計項目,采購內容包括建筑規(guī)劃、方案和施工圖設計及相關的全部配套服務等內容 服務要求:滿足談判文件所有服務要求。 服務時間:30日歷天。 服務標準:滿足談判文件所有服務標準。 |
五、評審專家名單:李明志、孫敏、馮林義
六、公告期限:
自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。
七、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:詳見談判文件。
八、其他補充事宜:
(一)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,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中國宣紙股份有限公司、安徽晉能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提出質疑,質疑材料遞交地址:涇縣榔橋鎮(zhèn)烏溪、涇縣涇川鎮(zhèn)財富鑫城A8棟102室,聯系電話:18256369202、15240132556。
(二)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》、財政部《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,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,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:
1、質疑人的名稱、地址、郵編、聯系人及聯系電話;
2、采購人名稱、項目名稱、項目編號、包別號(如有);
3、被質疑人名稱;
4、具體的質疑事項、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;
5、明確的請求及主張;
6、必要的法律依據;
7、提起質疑的日期。
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,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權書)簽字并加蓋公章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;
2、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(guī)定時限的;
3、質疑材料不完整的;
4、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、難以查證的;
5、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,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。
九、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,請按以下方式聯系:
1.采購人信息
名 稱:中國宣紙股份有限公司
地址:涇縣榔橋鎮(zhèn)烏溪
聯系方式:陳女士18256369202
2.采購代理機構信息
名 稱:安徽晉能工程咨詢有限公司
地 址:涇縣涇川鎮(zhèn)財富鑫城A8棟102室
聯系方式:金工15240132556
中國宣紙股份有限公司
安徽晉能工程咨詢有限公司
2024年9月9日